國有資本劃轉可能超20% 充實社會社保基金自2007年首次要求央企上繳紅利以來,十八屆三中全會正式敲定國有資本將劃轉部分補充社保基金。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將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且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2年,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就曾透露,正在探索從國有產權里面劃出一部分進入社保基金。至于劃轉比例,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的建議是按不低于20%比例劃撥全國社保基金。而中國證監會前主席郭樹清的建議是,劃撥30%~50%國有資產給社保基金。
劃轉國有資本為社保“解渴”
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聲音由來已久。
根據記者在采訪中掌握的信息,以北京大型公立醫院試點醫藥分開為例,2012年7月開始推行這一改革舉措后,截至目前,試點醫藥分開的公立醫院數量增幅減緩,改革進程亦隨之放緩。究其原因,在于“人保部門社保基金的匱乏”。窺一斑見全豹,醫改層面的社保基金緊張尚且如此,涉及其他民生福祉的社保基金,更需充實的后盾來補充。
對此,《決定》明確表示將“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在郭樹清眼中,中國在養老、醫療、失業等基本社會保障領域面臨挑戰。
而國有資產劃撥社保作用可以說“一石三鳥”,既解決老百姓的后顧之憂,也解決了國有企業 “所有者”的缺位問題,并且可以通過市場更順利、更平穩地調整產權結構,包括解決國有企業和銀行內部管理的機制轉換,以及健全公司治理結構。
記者獲悉,國有資產劃轉社保,上世紀末就開始制定方案了,即國有企業上市融資時拿出10%減持,變現后交給社保基金,由社保基金理事會負責經營管理,但后來只保留了在海外的一部分。
郭樹清曾表示,“其實不一定非要減持,劃撥股份就行,因為社保基金拿到錢后還是要投資的。”
實現有效“社保基金預算”
既然劃撥部分歸社保基金的方向已定,面臨的下一個迫切問題是有效“社保基金預算”的實現。
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從國有資本經濟的收益來看,目前即使把央企所有紅利收入全部用于社保支出,也不一定能徹底解決社保基金的缺口問題。
而從目前紅利支出的方向來看:一方面是資本性支出,另一方面是費用性支出,其中主要包括用于央企自主創新和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央企重組、央企災后重建、應對金融危機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均尚未涉及支持民生。因此,央企紅利支出用于社保等民生領域需要一個中長期的過程,短期內實施難度比較大。
“應盡快啟動全國社保基金預算,未來5~10年全國的需求是多大數額,先做出一個測算,在這種情況下再全面統籌資金,紅利支出用于社保的工作思路才有實施的可行性。”該業內人士說。
上述觀點在 《決定》中亦有體現,“健全社會保障財政投入制度,完善社會保障預算制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和監督,推進基金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制定實施免稅、延期征稅等優惠政策,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保險,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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