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正式發布藥品交易新規 立場強硬不改初衷廣東省衛生廳昨日正式印發省藥品交易新規,對基藥交易、非基藥交易、藥品采購與配送、藥品交易監督管理等六方面內容制定了實施細則,與此前大智慧通訊社獲得的內部修訂稿幾無差異,對藥品價格的管控呈現強硬姿態。 衛生廳公告稱,此次新規秉持省政府將省藥品招標采購模式從“政府主導”轉變為“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改革精神,這一大原則與廣東省在今年五月發布新規征求意見稿時的初衷一致。 根據上述原則,廣東省對非基本藥物采取“報價最低品種中標”的規則,對基本藥物采取“雙信封”評審制度,其中經濟技術標占10分,商務標占90分,價格因素在整個藥品交易新規上占主要地位。業界普遍認為,新規實施后,對大部分仿制藥企業而言,價格體系維護趨難。 由于招標限價與殺價規則“嚴厲”,廣東省擬推行的新規從5月份至今不斷受到業界批評和質疑。但廣東最終采取強硬立場,未對征求意見稿進行大幅修改,僅在劑型分組規則等方面做了一些改動。 針對廣東藥交新規的“激進”行徑,該省相關部門一位官員對大智慧通訊社直言,“新規的改革思路是好的,但是個人覺得省分管領導調研得仍不夠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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