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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總局等部門關于印發打擊網上非法售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互聯網藥品銷售和發布藥品信息的監管,嚴厲打擊網上銷售假藥和違法售藥行為,整頓和規范網上售藥秩序,針對當前互聯網藥品銷售存在的突出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制定了《開展打擊網上非法售藥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13年7月29日


開展打擊網上非法售藥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互聯網藥品銷售和發布藥品信息的監管,嚴厲打擊網上銷售假藥犯罪與違法售藥行為,整頓和規范網上售藥秩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打擊網上非法售藥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偵破一批網上銷售假藥的大案要案,懲治一批網絡銷售假藥的組織、實施和參與者,整頓、關閉、曝光一批違法售藥網站,形成打擊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有效遏制網上銷售假藥與違法售藥活動的高發勢頭。


  通過加大網上安全購藥的宣傳、引導和警示力度,提高公眾自我保護能力,形成自覺抵制非法網站藥品的社會氛圍,營造互聯網藥品正當交易的良好環境。


  通過健全食品藥品監管、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信、公安和工商等部門協作配合的長效機制與有效措施,全面提升網上售藥的監管和執法效能,保證網上售藥的良好秩序的長治久安。


二、工作重點和任務分工


(一)監測排查網上非法售藥信息。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1.以治療腫瘤、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壓、性功能障礙等病癥的藥品為重點品種,以互聯網搜索引擎為重點監測對象,以投訴舉報信息為重點線索,組織對網上售藥行為進行監測和排查,發現涉嫌從事網上非法售藥活動的網站、網頁,列出清單。


  2.要求主要搜索引擎、電商平臺對違法網上售藥行為進行主動搜索,發現無資質從事網上售藥活動的網站、網頁,列出清單,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轉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3.組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品投訴舉報中心以及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梳理受理的網上非法售藥舉報,列出清單,移交同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4.對上述網站清單,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初步判斷屬違法違規售藥行為后,通過通信管理部門定位其網站所在地,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網站移交其屬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查處,涉嫌假藥犯罪的,可以移送網站服務器所在地、網絡接入地、網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公安機關查處。由被害人舉報的網上銷售假藥案,也可移送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機關。



(二)嚴厲打擊網上非法售藥行為。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1.對已取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或藥品交易資質,存在發布虛假藥品信息和藥品違法銷售行為的網站,一律責令停業整頓、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一律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吊銷其《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或《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并移送通信管理部門對違法網站依法予以關閉。


  2.對未取得互聯網藥品交易資質,非法從事藥品銷售的網站,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匯總提供名單,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統一協調處置。如屬未備案網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門依法予以關閉,并追究接入服務商責任;如屬已備案網站,應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移送通信管理部門依法予以關閉。


  3.對銷售假藥涉嫌犯罪的網站,一律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根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供的涉嫌銷售假藥網站清單,深入開展線索經營,依法立案偵查,依法對網站的建立者、管理者、使用者采取相應措施,并加大深挖力度,搗毀假藥生產窩點,摧毀假藥銷售網絡,依法嚴懲犯罪嫌疑人。

(三)大力開展宣傳、引導和警示活動。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1.發布新聞稿。在專項行動啟動后,五部門統一發布新聞稿,對專項行動的目標和任務進行解讀,對網上售藥的規范予以重申,表明監管部門堅決打擊網上售藥違法犯罪行為的態度。同時,對公眾網上購藥行為進行引導和警示,鼓勵社會各界舉報不法行為。


  2.曝光典型案件。專項行動期間,五部門聯合對查實的大要案件及時進行公開曝光,形成持續宣傳高潮。大張旗鼓地揭露不法行為,將已查實案件的違法違規情節、危害及處罰情況在五部門網站予以公開。典型案件邀請中央電視臺、新華社等主流媒體跟蹤案件查處進展,制作視頻資料予以曝光,形成有效震懾。


  3.組織開展網絡訪談活動。在重點新聞網站舉辦網絡訪談活動,通過與網民的互動,大力宣傳網上售藥及其監管的法律法規,提示網上購藥風險,倡導網上安全購藥。


  4.發布互聯網購藥安全警示。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互聯網購藥安全警示”專欄定期發布《互聯網購藥安全警示公告》,建立和公開已被取締的非法售藥網站名單,提醒廣大公眾及時了解非法網站信息,網上謹慎購藥,自覺抵制非法網站藥品,避免上當受騙。


  5.發動各大型網站、搜索引擎、電商平臺、接入服務商對所管理網站藥品廣告頁面和鏈接進行自查,清除虛假違法廣告。



(四)凈化網上售藥環境。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1.要求搜索引擎對售藥網站區別對待。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已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和交易資質的網站信息定期提交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組織各主流搜索引擎對所呈現藥品或售藥搜索結果時將有資質網站信息予以前置,并顯著設置網上安全購藥提示語,保證搜索者首先看到有資質網站信息和提示。同時要求搜索引擎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供的非法售藥網站黑名單予以屏蔽,并定期通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2.加大對違法網上售藥行為的日常監督監測力度。五部門將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完善監督監測機制和技術手段,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共同加大對互聯網發布藥品信息和銷售藥品的監督監測力度,發現違法犯罪行為立即查處或者移送有關部門,及時發布監測信息提示,曝光違法網站。


  3.鼓勵舉報網上違法售藥行為。鼓勵被假冒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消費者共同參與維護網上售藥的正常秩序,積極向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投訴舉報中心(舉報電話:12331)以及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舉報電話:12377)舉報網上違法售藥行為。舉報一經查實,將按規定給予獎勵。


  4.完善網上售藥管理制度和規范。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研究修訂《互聯網藥品銷售管理辦法》,制定網上售藥規范,按照現實與虛擬一致原則,合理設置網上售藥的管理標準和適用范圍。



三、工作安排


專項行動在2013年8~12月期間分三個階段開展:


  (一)動員部署階段(從文件下發日起至8月下旬)。下發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并召開視頻會議,對專項行動進行動員部署和提出工作要求,做好宣傳發動。聯合召開主要商業網站、搜索引擎、電商平臺負責人會議,提出配合工作、自查自糾要求。



   (二)集中打擊階段(9~11月)。采取集中行動和專案經營相結合的方式,查處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窩點,摧毀一批網上銷售假藥團伙,曝光一批違法網站,大力開展規范網上購銷藥品的宣傳引導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認真總結專項行動情況,評估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規范。對在專項行動中貢獻突出,查辦重大案件到位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嘉獎。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各地、各部門要通過群眾舉報、全面監測、重點排查等方式,主動發現網上違法售藥線索,做好個案查處工作。對各種線索要抓住不放、深挖到底,直至查清造假售假窩點;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從嚴處理,符合吊銷許可情形的一律吊銷相應許可;對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姑息,形成震懾。

   (二)堅決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各地、各部門要堅持案件查辦公正、公開的原則,大張旗鼓地揭露違法犯罪行為,將已查實案件的違法違規情節、危害及處罰情況予以公開曝光。其中典型案件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典型案件通過主流媒體予以曝光。對于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網站和個人,一律列入黑名單予以行業禁入。


   (三)明確分工強化聯動。各級食品藥品監管、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公安、通信管理、工商行政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及時互通情況,強調統一行動,強化聯合治理的威懾作用和打擊力度。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打擊網上違法售藥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監測發現違法售藥網站,獲取線索和信息,查處違規售藥網站;公安機關依法打擊網絡售藥犯罪行為;通信管理部門加強接入服務商管理,定位涉嫌非法售藥的網站服務器,根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對網上違法售藥網站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網站進行關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利用互聯網發布藥品廣告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利用互聯網發布的違法藥品廣告;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加強對搜索引擎、論壇、博客、微博客、社交網站等的監管,做好對網上違法售藥網站、網頁內容的查處工作。各部門要及時將涉嫌犯罪的案件線索和相關證據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及時進行核查,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立案偵查。

   (四)健全機制標本兼治。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整頓和規范相結合、專項行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原則,立足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實現對網上售藥監管工作的制度化、經常化和規范化。通過專項行動的開展,認真總結經驗,積極探索強化對網上違法售藥,特別是銷售假藥等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的有效模式和方式。

   (五)加強督導檢查。各省(區、市)有關部門對發現的涉案金額巨大、性質惡劣、危害嚴重以及跨地區的網上銷售假藥案件要及時上報,加強督導,組織協調好案件的查辦工作。對涉及多個省份的特別重大案件,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和公安部指導協調涉案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公安部門聯合查辦。重大案件和突發情況各地要隨時上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總局在專項行動期間適時對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在專項行動中不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并產生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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