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藥品安全 藥企踐行社會責任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試行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評價工作。 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評價工作原則是,地方領導和部門推動相結合、統籌規劃和各地實際相結合、開展評價和健全體系相結合、正面引導和查找差距相結合。國家藥監局要求,各地要加強對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方案,加強工作保障,做好統籌協調,確保評價工作有序推進。通過這項工作,全方位、多層次推進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和完善。 根據國家藥監局工作安排,這項工作從2012年12月開始,2013年7月底完成。 這幾年藥品安全事故,層出不窮。尤其是今年4月由媒體曝出的本應包裹藥物、用于治病救人的藥用空心膠囊,竟由工業明膠制成,涉嫌鉻超標,危害人體健康。“問題膠囊”事件讓人們談膠囊色變,也讓普通老百姓對日常用藥產生了較深的擔憂與防范心理,引發了全社會對藥品安全問題的關注與反思。在這次“問題膠囊”事件中,從明膠生產企業到膠囊生產企業乃至藥品生產企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責任缺失;如果藥品生產中的各個環節都能夠做好質量檢測和控制工作,這樣的事件或許不會再發生。 對于醫藥企業來說藥品質量安全是企業的生命線,質量安全應是企業始終追求的不變目標。9月20日,發改委網站發布消息,為加快推動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加強對各地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有關行業組織和藥品領域企業工作的指導,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促進藥品行業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衛生部、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了建立健全藥品研制環節信用體系建設、藥品企業產品質量信用管理體系、完善藥品流通體系,健全準入退出機制、建立科學規范的藥品招標采購機制等十三項要求。其中第7條提到:抓緊研究制定藥品安全領域信用制度規范。通過藥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評價制度、信用披露制度、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建立藥品企業信用檔案,做到真實、準確、可追溯,并規定誠信記錄的標識、存放、保護、檢索、留存和處置等行業規范。根據藥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的差別確定不同的監管力度,充分發揮藥品安全信用差異對藥品企業的獎懲功能,切實提高藥品安全信用監管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由于藥品的特殊性使得醫藥企業需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企業對資源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企業不合格產品被銷售使用,所造成的危害往往無法估量的。因而,只有良好的履行了社會責任的企業才能夠贏得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好評,從而贏得更高的社會美譽度,才能夠得到長遠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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